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表格中,本期发生额填写不含税销售额*3%减去不含税销售额*1%的增值税税费吗
范若若
于2020-04-01 15:42 发布 271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4-01 15:43
你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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