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乐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04-02 11:38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月下锄草 追问

2020-04-02 14:40

非常感谢老师的回答!再问一下,这种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社保常见吗?是否违规呢?

张乐老师 解答

2020-04-02 15:01

你好,是违规的,这部分相当于公司又给个人增加一部分工资,这样会导致个税计算基数增加。

月下锄草 追问

2020-04-02 15:23

老师,如果计提工资时已将个人社保计入应付工资总额当中,这样算个税可以用应付工资减个人社保算了吧?这样也就不违规了吧?发工资时,借方应付工资总额,贷方个税、银行、应付工资(社保),这样可以不?

张乐老师 解答

2020-04-02 18:29

对,可以这样换算一下,申报个税的时候也注意一下,要申报上扣除的个人社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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