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来源地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给钱的) 2.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支付、负担所得的企业、机构、场所所在地,或支付、负担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给钱的) 为啥不是收入的一方确定来源地呢?
秦歌
于2020-04-02 22:50 发布 4412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02 22:59
为啥不是收入的一方确定来源地呢?
你好,这种是国际税务共同的规则。而且一般分的红利的一方让他主动交税,税收得不到保障。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里是个人所得税项目,如果是企业的话,是不适用的,这里针对的是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员工或投资者转让的,也只限于他个人名下的特许权使用费。
2018-08-21 17:09:37
为啥不是收入的一方确定来源地呢?
你好,这种是国际税务共同的规则。而且一般分的红利的一方让他主动交税,税收得不到保障。
2020-04-02 22:59:22
特许权是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授予他人使用,获取收益。企业授予特务使用权收取费用是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率征税。
个人授予特许权收取费用,按照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05-16 00:41:33
你好,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这个是营业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如果是库存商品,是营业收入;如果是固定资产,不属于营业收入的。
2020-07-21 11:08:20
支付费用的企业在哪,就在哪交纳企业所得税
2020-01-15 17:22:0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秦歌 追问
2020-04-02 23:11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4-02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