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经济纠纷中选用仲裁方法去解决,当仲裁机构已经下了判决书之后,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去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吗?这样是不是属于违背了仲裁机构的一裁终局原则?
晚晚不爱睡觉
于2020-04-03 11:28 发布 115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4-03 11:40
你好,同学。
不可以,这是一裁终局原则。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不可以,这是一裁终局原则。
2020-04-03 11:40:35
这个没有规定 看你们代账的合同 是咋约定 的
2019-03-21 09:44:11
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
2018-03-06 10:33:28
错;经济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020-03-13 09:56:40
档案管理机构是 企业里的一个机构
2018-08-29 2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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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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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