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就是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了一部分人到B公司上班。B公司给工作人员交了社保,而社保是交给我们劳务派遣公司交至社保局。社保局开的票是我公司的名称。然后B公司要求我们开发票给他。这样是否合理??问题是我们只是转交,不是收入,这部分员工社保到底怎么操作??
雅麗
于2020-04-03 16:57 发布 1044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4-03 16:58
你好,这一部分你们可以申请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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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一部分你们可以申请差额征税。
2020-04-03 16:58:43

学员你好,收到对方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 应交税费-个税 发放时,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 代缴社保和代发工资一样的处理。
2018-01-22 17:39:04

你好,是要给公司开具社保费的发票吗?
2018-11-29 09:04:33

是滴。包括的。
2017-09-11 10:45:17

你好,同学。
你是开具服务费处理的。
这些东西可以考虑备注处理。
2019-11-08 2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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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麗 追问
2020-04-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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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