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4-07 16:37

新租赁准则系列解读,内容包括:新准则核心变化与影响、租赁的识别、租赁的合并分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售后租回、列报和披露、衔接规定、行业影响等。本期解读新准则核心变化与影响。

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CAS 21租赁(2006)或现行准则),要求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根据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对于经营租赁,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不确认其取得的资产使用权和租金支付义务,导致其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映因租赁交易取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差异以及明确划分标准的存在,为实务中构建交易以符合特定租赁的定义创造了动力和机会,从而导致经济实质相同的交易会计处理迥异,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2018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函》(财办会〔2018〕1号)(以下简称CAS 21租赁(2018)征求意见稿或新租赁准则),公开征求意见。新租赁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趋同。

与现行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核心变化是采用单一会计模型,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出租人方面,基本沿袭了现行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改进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出租人披露对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等。

一、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的核心变化

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无需进行租赁分类,对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现行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为解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明确划分及会计处理迥异带来的实务问题,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同时,新租赁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出租人会计处理的核心变化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特殊交易会计处理的核心变化

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发布后,将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承租人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对上述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新租赁准则也将对承租人的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预期将上升,因为租赁负债的确认将同时增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金额。
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预期将上升,因为EBITDA中不再包括租赁费用,增加的折旧和利息费用都将反映在EBITDA之外。
资产周转率预期将下降,因为资产使用权将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
经营现金流量将增加,因为部分或全部的经营租赁付款额将被分类到筹资活动中。
(二)对出租人财务报表的影响

虽然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新租赁准则更新了对租赁定义、转租、合同合并和分拆等问题的指引,出租人仍可能受到影响。尤其是,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承租人重新架构租赁安排,并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及与承租人的商业谈判。同时新租赁准则增加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出租人披露对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实施新租赁准则影响的主要行业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提高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透明度,降低了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和复杂性,因为无需进行租赁分类,也不需要能够处理两种承租人会计模型的信息系统。

新租赁准则将会影响很多行业。其中,影响较大的行业包括;零售和消费品、交通运输、电信、酒店、能源设施等。特别是对航空公司等,涉及到不同的租赁形式,如光租/干租、期租/湿租、程租等。在应用新租赁准则时,可能涉及到判断:是否包含租赁合同、分拆合同中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单独价格的确定、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转租和售后回租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重大事项。

企业需要对财务、运营、税务、内控系统等方面尽早筹划,为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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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对的,就是这么计算的
2020-07-27 17:33:45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同企业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开始实施。 1.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核心变化是采用单一会计模型,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这一变化实质是将原在表外反映的经营租赁统一纳入表内核算,也将对企业的多项报表数据和财务指标造成影响。 二是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新租赁准则下,判断一项合同是否存在租赁的关键点在于,合同中存在已识别资产,且承租人在使用期间有权获得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且承租人有权在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或设计、运营了该项资产,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可认定合同包含租赁。 三是对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新租赁准则首先判断售后租回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大部分售后租回都不属于销售,新准则实施后承租人直接增加银行存款和租赁负债即可,之前承租人实践中常用的做法相当于得到了会计准则的认可。
2020-06-30 23:57:15
你好,第一,体现了与基本准则相一致。 第二,体现了与金融工具准则和收入准则的内在逻辑一致性。 对于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是,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另外,从理论的角度需要特别指出,承租人所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从会计分类上来说,是一项新的资产,它不具有实物形态,因此,不属于固定资产;另外,由于性质和特征比较特殊,因此,也不属于无形资产。新准则要求对使用权资产比照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并且从租赁期开始日的当月开始折旧。 对于出租人 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出租人对两类租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合同签署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对租赁进行分类。在租赁开始日后,如果发生租赁变更,出租人需要对租赁变更重新评估;其他情况下,出租人无需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余值等会计估计变更或发生承租人违约等情况变化的,出租人不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已向承租人转移与相关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也可能不转移给承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终止确认原资产,并将与处置相关的损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另外,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根据租赁投资净额和租赁内含利率确认租金收入(利息收入)。 对于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对于经营租赁,原资产不终止确认,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金分摊计入损益。
2020-06-29 17:25:31
同学你好 这个属于的
2022-01-12 09:09:47
出租公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租赁准则的。
2020-07-14 1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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