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前30天辞职,公司扣除员工工资是否合法?有扣除标准吗?看网上有说扣除工资不能超过20%?
YOYO5188
于2020-04-09 23:53 发布 322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0 08:04
可以扣,不超20%,离职前,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来单位造成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源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百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度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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