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蘑菇小姐姐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0 15:02

2020年1月8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政策文件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蘑菇小姐姐 解答

2020-04-10 15:03

同学,各地方税务局都是按照国税总局发的文执行的,具体细节建议您打下当地税务局电话,都是大同小异的

无聊的月亮 追问

2020-04-10 15:07

好的,谢谢老师

蘑菇小姐姐 解答

2020-04-10 15:16

不客气,满意麻烦给五星 祝您生活愉快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