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04-14 20:12
这个的话,从通过第一门课算起,5年通过的哦。
这个是不需要的呀,不是只有事务所的人,才能报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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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从通过第一门课算起,5年通过的哦。
这个是不需要的呀,不是只有事务所的人,才能报考哦
2020-04-14 20:12:42
做税审,首先事务所里面要有注册税务师,而且要有相关部门发的执业证照才可以,一般来说是到省税协办理才可以
2019-09-23 10:19:44
如果只是对于审税来说.会计师事务所是可以做的.
会计师事务所是可以对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单一出一个审计报告的.
如果是所得税汇算的话.他们就做不了了.要税务师事务所来做.
所以要有注册税务师才可以了。
2019-09-23 12:34:30
https://wenku.baidu.com/view/0e997031eefdc8d376ee32c5.html你好,打开链接参考,里面描述很详细的
2019-07-03 16:08:41
根据财政部令第24号 公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
(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四)申请设立分所前3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二)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二十五条 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
2015-11-11 1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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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0:32
许老师 解答
2020-04-14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