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打扰你一下。我在2019年开了一张80多万的发票给甲方,当时才刚刚签订了合同,相应的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都没有发生,当时我就做了一个材料和劳务费的暂估。直到2020年4月份了,该工程由于甲方的原因与疫情的影响,现在才开具材料发票和劳务分包的发票。我想请教老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账务。还有劳务分包的发票我想进入成本,但是分包那部分怎么才能在预缴的抵减分包金额呢?谢谢老师做个详细解答。
自我
于2020-04-15 09:46 发布 65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5 09:48
你暂估的材料和劳务的发票收到了吗?收到之后冲暂估的然后按照收到的发票来做账,分包的直接抵减了就可以了,预缴的填写在预缴栏,有的地方是自己填写,有的地方是去税局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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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暂估的材料和劳务的发票收到了吗?收到之后冲暂估的然后按照收到的发票来做账,分包的直接抵减了就可以了,预缴的填写在预缴栏,有的地方是自己填写,有的地方是去税局填写的
2020-04-15 09:48:39
劳务一般是人工费,即使有材料也很少的辅料,人工工资比例和材料比例没有固定的分配比例,真实发生的就行
2021-09-26 10:58:56
你好!
可以有部分辅助材料的
2019-10-03 08:33:35
您好
如果单位确认发生了 可以暂估 后面收到发票再冲销暂估
2022-04-11 16:38:59
你好,可以的
2017-01-22 17: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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