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年末存在预付款,人家还没有给开发票,年末的时候计提费用,分录是借:费用,贷:预付,年后我收到发票是现做个红冲,然后再重新做一次上面的分录这样可以吗,有没有更规范的处理方法。 如果这个计提的费用在今年5月份之后我才收到发票,那么我是不是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个费用给减出来,把利润调增,那我收到发票之后怎么写分录呢?
A侯鸟
于2020-04-15 11:02 发布 1720次浏览
- 送心意
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4-15 11:09
同学好,是的,先冲红再重新按发票再做一笔分录,如果是汇算清缴以前收到的发票,就需要做纳税调增,收到发票以后还是按冲红再重新做处理,会计处理是这样,税款是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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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好,是的,先冲红再重新按发票再做一笔分录,如果是汇算清缴以前收到的发票,就需要做纳税调增,收到发票以后还是按冲红再重新做处理,会计处理是这样,税款是纳税调整,
2020-04-15 11:09:01

你好,不用调减的,汇算清缴前5月31日来的票,都可以算作去年17年的费用的.
2018-02-13 14:10:37

你好!
是税务与会计的差异,不用做会计分录的(会计做的账,不用调整的)
2018-12-15 20:13:38

您好,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即企业所得税扣除
2020-12-24 17:14:58

你要入18年的账,如果已经符合费用条件的话,同学
2019-05-23 08: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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