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4-16 15:27

你好,建议索要发票的

完美的日记本 追问

2020-04-16 16:20

没有发票,是和个人买的,他什么都不提供给我们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37

你好,只能按照合同还有收据入账的啊

完美的日记本 追问

2020-04-16 16:38

什么都没有,而且主要我们还是国资企业,不能白条入账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42

让对方给你开票不然不给钱的啊

完美的日记本 追问

2020-04-16 16:44

疫情期间买的了,当时我们复工必须得有,钱早就付掉了,而且当时那种情况物资本来也就紧缺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4-16 16:45

那找对方要,如不给就打1236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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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建议索要发票的
2020-04-16 15:27:34
那你只能添加范围的哦,然后你还得有进项票才行
2020-03-20 13:09:14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要是下面这个没有销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字体: 大中小】 打印本页 .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05-25 17:15:40
你好 真实发生的业务就可以开
2020-03-23 17:52:34
你好 这个是需要有发票的 没有合理发票到时无法税前扣除的。 需要找对方开给你们
2020-03-03 0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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