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主营不动产租赁(二房东),还有食堂对外开放,那么我们购买食材可以取专票抵扣吗?另现在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10%(租赁),餐饮适合15%的加计抵扣,那么我公司怎么处理这两下不同的加计抵扣呢?
海蓝蓝
于2020-04-16 15:55 发布 7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6 16:06
你们销售有利润的可以的,算是其他业务收入,分别按照各自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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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销售有利润的可以的,算是其他业务收入,分别按照各自营业额
2020-04-16 16:06:01
您好,您是房屋租赁,是属于不动产出租
2019-04-30 19:18:24
差额纳税的需要填写扣除项目 不是的不填写
2019-06-16 10:03:16
您好, 财税[2011]118号: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如贵公司向居民免税收入为10万,商服应税收入为20万,本月有进项税8万,则应作进项税转出=8*10/(10+20)。
2017-05-28 17:35:57
可以的
2016-09-23 15: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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