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6 19:24

你好,按照建议的税率征收3%
如果销售二手车还可以减按2%计算
没有其他的优惠

务实的冬日 追问

2020-04-16 19:28

老师那所得税方面和附加税也没有优惠政策呗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4-16 19:30

印花税方面有的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四、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5〕90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化肥’自2015年9月1日起失效。 )

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七、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八、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九、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十二、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十三、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涉农贷款,是指《 涉农 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执行)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索无法收回,应依据涉农贷款分类证明,按下列规定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一)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应依据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之一,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二)单户贷款余额超过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依据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应当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三)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十四、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十五、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 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十六、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十七、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八、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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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建议的税率征收3% 如果销售二手车还可以减按2%计算 没有其他的优惠
2020-04-16 19:24:3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货物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销售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情况: 二手车经销企业。 符合规定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现行规定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该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手车过户(转籍)需要手续有: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交强险保单等;卖方还需提供: 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买方还需提供:新车主身份证原件(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需要的费
2020-01-10 13:17:53
提高免征增值税起征点到15万元以下(含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日期为2021.4月起至2022.12月截至;但是2021年第一季度如果超过30万还是按照以前的政策缴纳增值税。
2021-04-14 21:35:48
你好,要点一:月销售额1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来看本次减税要点:   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月20日,税务总局明确了一些落地的细节问题。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019-11-20 06:50:29
你好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如果有附加税应纳税额,可以减半征收
2019-02-27 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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