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设计问题。比如,公司总股本1000万,甲股东实际出资600万,乙股东实际出资400万。1)是否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甲股东只占40%股份,已股东占60%股份?2)如果允许的话,甲股东超出股份的出资200万是否要计入资本公积?3)这200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可否直接转给乙股东?乙股东需要缴税吗?
从容的早晨
于2020-04-17 12:01 发布 94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4-17 12:15
你好,同学。
这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差额部分计资本公积。
这是属于资本公积,不是给另一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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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这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差额部分计资本公积。
这是属于资本公积,不是给另一股东的
2020-04-17 12:15:08
同学你好
比如母公司捐赠给子公司,子公司要作为资本公积,不能作为营业外收入。
2021-12-28 13:35:20
你好,已计入资本公积的款项,后期不需要返还给该股东的
2020-06-13 14:07:56
你好同学
必须是按比例支付的同学。支付就要交个税的
2020-04-24 11:48:38
借:资本公积 3000
实收资本 2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可以全部还给他,看你们公司还有没利润的亏损的,亏损的话可能要扣除一部分
2018-11-28 1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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