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购买用于赠送客户的家电,必须收到专票?如果是,是不是应该做: 借:库存商品 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是这样处理吗老师???
璟
于2020-04-20 10:45 发布 123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4-20 10:56
是的
你们收到专票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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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笔分录是简易计税需要缴纳增值税10,但是已经预缴过增值税,就是冲掉就可以了。第二笔分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50,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9-06-02 23:01:30
你好,进项税额是需要分两年抵扣的,第一年60%,第二年40%
2017-04-29 09:58:51
是的
你们收到专票可以抵扣的
2020-04-20 10:56:17
没有抵扣的情况下,做到应交税费待认证
2023-12-21 13:03:06
你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9-07-04 2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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璟 追问
2020-04-20 11:08
郭老师 解答
2020-04-20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