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营改增后,许多营改增之前开出的地税发票,员工还是拿来报销,请问这些营改增之前开出的地税发票和6月30日之后没有缴销继续开具的地税发票,最晚什么时候可以报销入账,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总不能2016年年底报销还出现大量地税发票,这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吧?
小绵牛
于2016-05-20 08:48 发布 770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5-20 09:43
我的意思是我们公司有很多员工跑外地出差,他们的报销发票通常不能及时报销,要压好几个月,有可能5月份还要报2、3月份的发票,而2月份的时候还没有营改增,好多地税发票,还有定额发票,请问如果我要求6月30日以后就不可以拿地税发票报销了,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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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是需要及时报销
营改增之后就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
会有很大的税务风险
2016-05-20 08:49:59

你好,地税的定额发票是不可以入账的
2017-09-26 14:18:59

您好,地税票红冲,多交的税申报退税处理,现在红冲的报税时不能报负数,只能冲减本期的销售额了。
2017-10-20 23:08:33

您好,如果地税的票红冲的话,多交的税可以申请退税。现在红冲了只能申报地税的营业税处理了。
2017-10-21 14:12:52

您好,地税票红冲,多交的税申报退税处理,现在红冲的,报税时不能报负数,只能冲减本期的销售额了。
2017-10-20 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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