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股东建国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应于2019年7月1日前缴足,7月1日建国实缴资本为20万,剩余部分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9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 【解析】 2019年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 =10-(100-20)×10%×50%=6万元。 为什么要*50%
梦
于2020-04-20 21:52 发布 1286次浏览
- 送心意
刘茜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实际可以扣除的期间只有半年呢,也就是前半年可以先不缴足。
2020-04-20 22:54:42
你好,是的,2018年是这样计算的
2019-04-02 09:04:36
是的啊
2017-11-30 17:48:11
你好,是利润表的利润总额本年累计
季度应纳税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适用税率-以前季度预缴税额
2019-06-11 21:45:04
您好!是除以营业收入了。
2019-01-07 1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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