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对方单位签了购销合同,10650500时间是2019年11月29日签,给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650000,把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贷了1000万的贷款。当时会计没有入账,贷款在12月4号就放下了。如何处理,和对方公司没有也务只是为了让对方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去办理短期借款。这样该如何处理。2.和对方没有业务,对方给了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贴现后把款就转给对方,这样的业务如何处理,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贴现手续费应该如何处理。
会计学堂
于2020-04-23 18:38 发布 99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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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现在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长期借款等等,票据质押是备查薄登记,不分录处理的。
如果你款项没归还,这票据贴现
借 长期借款
贷 应收票据
2020-04-23 21:47:45

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不能如期支付,应在票据到期时,将“应付票据”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科目。
2020-03-17 23:41:22

同学您好,因为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就是短期的,一般就是几个月,到期了没有给钱,但你预计很快会给,所以不能算作长期。因为不是确定的一年以后才还。
2020-01-05 12:19:44

这个就是属于企业借银行的借款了。属于融资行为了。
2020-05-14 15:45:14

你好,银行承兑不涉及,只是你提前承兑的意思
2020-12-13 21: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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