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根据事务所审计要求调整了一笔2019年11月的收入凭证(已开普票),调整凭证在12月做了反向账务处理(不确认收入),但是红字发票一直没开,有3个问题: 1、现在4月能开红字发票么? 2、如果开了红字发票是不是要寄给购货方? 3、4月开了红冲会导致销项税额为负数,这个申报时怎么处理?谢谢
温婉的棒球
于2020-04-28 09:56 发布 104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28 09:58
1.可以开的哦
2.不用
3.4月开了红冲4月的销项哦
相关问题讨论
1.可以开的哦
2.不用
3.4月开了红冲4月的销项哦
2020-04-28 09:58:57
你好,是的
是的
2017-05-10 15:24:07
正确的应该是什么?涉及损益的话,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2020-05-11 16:14:44
你好,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价税合计)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收入(不含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不需要做销项税额
2019-06-24 15:34:05
您好!你这个是在哪儿看到的。如果你开了发票,就要确认销售收入。
2019-03-25 0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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