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中属于损失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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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5-03 08:07 发布 60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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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5-03 08:11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损失、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以及其他损失。 一、资产损失的不同分类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税发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根据资产性质将资产损失分为以下三类:1货币性资产损失,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资产损失;2.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3.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将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分为了两大类: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 除的资产损失。同时,对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范围采 取了“正列举”方式,其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 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也说是说,上述6个方面的资产损失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除上述范围以外的损失,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 扣除。 二、资产损失的分类处理 (一)现金,存款损失的会计处理 发现现金损失时,按损失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 理费用”科目。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环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损失。企业发生存货损失及毁损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 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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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08:37
耿老师 解答
2020-05-03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