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5-04 08:51

属于异地施工企业的,需要按2%(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至于补交税款是在注册地
gc

简C 追问

2020-05-04 08:58

不是异地的,是本地的,是要怎么纳税

江老师 解答

2020-05-04 09:13

本地施工的直接按9%计算缴纳,可以抵扣进项税

简C 追问

2020-05-04 09:13

就直接不用预交了吗?

江老师 解答

2020-05-04 09:14

本地施工,不存在预交税款,直接交税。预交税款是异地施工,在异地预交税款,再本地清缴税款

简C 追问

2020-05-04 09:15

不是收到预收款都需要预交吗?不分本地异地

江老师 解答

2020-05-04 09:24

(一)预收账款的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对施工企业而言叫预收账款)的会计核算分为两个阶段处理:一是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的会计核算;二是在工程所在地的国税局预缴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具体介绍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的会计核算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此税收政策规定,当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预收账款的当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1)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收款/(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业主预收款/(1+9%) ×9%]
(2)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收款/(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收到业主预收款/(1+3%) ×3%]
2、建筑企业预收账款在工程所在地的国税局预缴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因此,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预交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2%;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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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异地施工企业的,需要按2%(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至于补交税款是在注册地 gc
2020-05-04 08:51:29
你好,我觉得按照劳务报酬纳个税
2020-07-23 10:19:49
你好,是实现收入需要纳税,而不是收到款项
2017-05-10 17:33:55
你好,你这是异地工程还是什么
2020-07-16 10:46:26
你好,我跟你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说要交11.5的税款,因为他们给你开9%的专票,然后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9%加2.5,所以就是11.5。
2022-03-21 1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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