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发出计价案例 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元/公斤。2019年4月,与A材料相关的资料如下: (1)1日,“原材料—A材料”科目余额20 000元(共2 000公斤,其中含3月末验收入库但因发票账单未到而以2 000元暂估入账的A材料200公斤)。 (2)5日,收到3月末以暂估价入库A材料的发票账单,货款1 800元,增值税额234 元,运输费用400元,全部款项已用转账支票付讫。 (3)8日,以汇兑结算方式购入A材料3 000公斤,发票账单已收到,货款36 000元, 增值税额4680元,运输费用1 000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业务题 (4)11日,收到8日采购的A材料,验收时发现只有2 950公斤。经检查,短缺的50公斤确定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A材料验收入库。 (5)18日,持银行汇票80 000元购入A材料5 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49 500元,增值税额为6435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银行。 (6)21日,基本生产车间自制A材料50公斤验收入库,
悲凉的雨
于2020-05-06 10:58 发布 312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