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厂购进甲公司布,拉锁等料,甲公司给服装加工厂开材料票,然后加工成服装在卖给甲公司,服装加工厂又给甲公司开销售服装的发票。这样合理吗?有税务风险吗?
然然
于2020-05-06 13:11 发布 115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雪婷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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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样的业务模式没有问题,只要符合市场定价,就没有税务风险
2020-05-06 13:13:39

同学你好,客户提供给你们原材料加工,同时开具13%的原材料发票给你们,这是你们的材料采购业务,借:原材料 3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9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3.9;你们开给客户的发票是原材料%2B加工费,这是你们的收入,借:应收账款 56.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5万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万 贷:原材料 30万 ;客户回款加工费部分,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应收账款 30万
2021-06-10 17:02:00

你好,你给对方开加工费和原材料20万的话,对方不用给你开10万的发票,如果你给对方开的是产品的,对方需要给你开10万的发票。
2022-10-01 15:11:35

你好,他是不是没有这个经营范围的。
2022-10-25 19:45:20

你好 你们实际业务主要是什么 业务是材料就开材料
2019-06-05 1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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