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一般纳税人,这次代缴公积金,用人单位给钱给我们其他分公司,然后他们把公积金费用转给我们这边,我们只给代缴公积金,差额计税,我想问一下代用人单位垫付的这部分公积金,是否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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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5-06 14:03 发布 921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5-06 14:06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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