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项目、工业、商业、旅游业、建筑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公司以借款方式投资给村经济合作社。请问:每月计提,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收到利息时冲减应收利息,并开票缴纳增值税。 1、这样操作是否正确? 2、以前一年,未计应收利息,也未收到利息,可否补提,补提会不会利润过大?利息每月25万? 3、是否可以每月复利计息?
金刚
于2020-05-07 07:54 发布 8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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