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5-08 16:35

你好,下载个税APP里面可以做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6:36

那下载下来注册的信息填谁的呢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6:37

谁做就谁填,个人自己填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6:39

这个是个人自己的吧,那申报公司的呢,也是在这里申报吗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6:39

公司做什么个税汇算清缴?公司交企业所得税的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6:42

是的,那意思是谁自己的个税谁自己申报?公司其他人的呢,不一定都会那么听话自行申报的呀,是需要去税务局代报还是?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6:45

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做汇算清缴啊,达到要求才要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6:51

我说的是公司的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7:17

前面说了公司是交企业所得税,你是要帮你的员工做还是你是个体户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7:21

我说的是正常的公司,今年开始也要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呢,就是公司代为员工申报呀,那意思是个体工商户才申报呢,正常的企业不用申报吗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7:34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7:35

还没有申报呢,已经超过4.30日了,这个该怎么办呢!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7:49

已经过了时间可以跟你税务机关沟通看能不能补做

sunshine smile 追问

2020-05-08 17:50

好的,谢谢老师

小云老师 解答

2020-05-08 18:05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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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2024-03-04 10:06:31
合并申报,你这个收入超过12万和补税超过400元吗,没有可以不做汇算清缴,
2020-04-22 11:47:23
你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02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各行 1.第1行“收入合计”:填写纳税人本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金额。第1行=第2行%2B第3行%2B第4行%2B第5行。 2.第2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3.第6行“费用合计”: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减除20%费用的合计金额。 4.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本年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行。 5.第8行“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 6.第9行“专项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第9行=第10行%2B第11行%2B第12行%2B第13行。 7.第14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第14行=第15行%2B第16行%2B第17行%2B第18行%2B第19行%2B第20行。 8.第21行“其他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等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第21行=第22行%2B第23行%2B第24行%2B第25行%2B第26行。 9.第27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的合计金额。 10.第2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 第28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第14行-第21行-第27行。 11.第29~30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第31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1行=第28行×第29行-第30行。 13.第3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4.第33行“已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内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税款的合计金额。 15.第3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4行=第31行-第32行-第33行 (三)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本栏由无住所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在华停留天数:填写一个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天数。 2.已在华停留年数:填写无住所个人已在华连续停留的年份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2020-03-13 10:28:20
你好,都可以的,自己选择。
2020-04-02 10:30:44
如果不需要补税或退税,可以不用汇算清缴的
2020-03-14 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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