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请教个问题! 我们有个工程项目,劳务这部分没包给劳务公司,雇佣临时工人,然后签订劳务协议,做工资表,每月工资给他公对私转,如果超过5000元我们代扣代缴超出部分个人所得税,不交社保。可否这样列支?税务局认不认可?后期存在劳务风险再让补交社保吗??
感动的水池
于2020-05-12 14:01 发布 1015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5-12 14:03
你必须和这些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表入账申报个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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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支付工资时,从工资中扣除,代扣代缴,
2020-12-02 17:03:52
不是必须帮他代扣代缴。这是非法定的义务。可以他自己自行申报缴纳。
2019-11-14 22:13:49
你好 是你们自己员工的话 就需要申报个税的
2020-04-08 11:16:02
你看发票备注,上面有写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你单位就要带扣个税了
2019-07-19 12:58:19
公司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01-21 14: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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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的水池 追问
2020-05-12 15:33
轶尘老师 解答
2020-05-12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