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用收付实现制做内账比较好呢?还是全责发生制 问
你好同学: 用权责发生制做内账通常被认为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收付实现制做账的年末利润表不能直接使用,且与现金流量表不完全匹配。 1、首先,关于内账使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的问题,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通过确认应收应付项目,提供更为准确的收入和费用数据,从而更好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绩效。相比之下,收付实现制虽然简单易行,但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在存在大量赊销或预付费用的情况下1。因此,从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角度来看,权责发生制更适合用于内账。 2、其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做账,年末的利润表不能直接使用。这是因为收付实现制只记录实际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而不考虑应收应付等权责关系,因此无法准确反映企业在该会计期间内的真实经营成果。此外,收付实现制下的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也不完全匹配。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而收付实现制虽然也关注现金的收付,但由于其不考虑权责关系,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大量应收应付账款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表中的净现金流量之间会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用权责发生制做内账通常被认为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收付实现制做账的年末利润表由于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不能直接使用。同时,收付实现制下的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也不完全匹配。 答
老师早上好!请问10月份出口了一批设备,美金是10万 问
你好,你将收不到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 答
老师,我们给保险公司开了10万的发票,对方只认8万的 问
你好,不认可,不会让你们税前扣除的 答
老师,请问协会小规模公司,增值税免征部分入什么科 问
收取的会费吗?如果是的话,借银行存款贷会费收入。这个不需要做增值税的。 答
老师您好,年底做最后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是结转 问
同学你好 这个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就是结转完损益了哦 答
请问教师的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怎么计算的,求具体解答!
答: 这个的话,一般的话 个人缴费比例 是应发工资的8%的哦
企业养老保险是怎么计算怎么缴纳的
答: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月代收代缴,随同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提供给地税部门,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 想问下 个人承办的养老院需要缴税吗 望老师详细解答一下
答: 发布时间:2019-01-28 17:26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2327 次 1.增值税方面: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一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其中: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二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一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对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相应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暂免征收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一条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4.耕地占用税方面: 养老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5.企业所得税方面:(1)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并取得免税资格认定的养老机构,取得属于免税范围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其他老年服务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我们不一样 追问
2020-05-12 15:08
我们不一样 追问
2020-05-12 15:09
许老师 解答
2020-05-12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