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4-10-15 09:14

答 :一、进口贴息资金的帐务处理:  
    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二)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规定是进口贴息资金帐务处理的原则,但是,在具体帐务处理时,该计入那个会计科目,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一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收到补贴收入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第二种,根据(财建[2007]41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到补贴收入时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因此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 
    不过,两种处理办法殊路同归,都是直接进入了当期的损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府补助不是企业经营收入,它的大小或多少,与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或递延至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会造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增加,会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为此,《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三)本期返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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