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免征。根据财税2019 13号文件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0-05-13 13:00:25
您好!以8万元为例:1、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8万/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万/1.03*0.03 2、减免时: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万/1.03*0.03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8万/1.03*0.03
2018-07-13 11:22:43
您好,我看我们这里的文件写的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不是一般纳税人
2019-07-08 21:01: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7-06-01 17:22:08
你好,专用发票是不可以免税的
2020-02-27 22:27: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