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13 20:3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追问

2020-05-13 20:40

第一条  扣除限额是什么标准

紫藤老师 解答

2020-05-13 20:40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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