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5-14 09: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知〔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道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一酷 追问

2020-05-14 09:44

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靖曦老师 解答

2020-05-14 09:54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转回发出商品即可,即: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不管何时销售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退回,如果按照规定允许冲减退回当月销项税额的,同时应冲减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若该项销售退回已经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冲减现金折扣)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