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至2020年发生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1)2019年5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发生保险费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5万元,全部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其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0万元,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发生安装工人工资176.7万元。(2)2019年8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甲公司确定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807.2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3)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当日,该生产线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甲公司支付工程总价款122.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89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4)2020年8月20日,
老潘家的可爱多
于2020-05-14 14:15 发布 4584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老潘家的可爱多 追问
2020-05-14 14:40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5-14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