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团一个与公办院校合办的三本院校,实际出资都全部是由集团,只是办学许可证都是用的公办院校的,我们算是它的二级学院,但日常的收支都是由集团控制。由于我们没有独立的法人证书,独立的办学许可证等,所以我们也没有独立的社保证,教职员工的社保只有集团代缴。 但是因为学院又是独立核算的,所以工资等日常费用都不会做为集团的费用去支出。所以汇算清缴上的从业人员,只有集团的人员,不包括学院的人员,社保年检要求提供汇算清缴的报告,人员和工资总额这一块就不可能一致,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还有,如果这样,集团可不可以把学院做
野性的咖啡
于2016-05-31 08:46 发布 131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社保年检一般是不需要提供汇算清缴报告的
2016-05-31 08:48:15
您好
公司日常的社保费和公积金填在职工教育栏次
车辆使用费填其他栏次
2019-05-30 14:30:51
那你这个单位和个人部分都是计入费用的
2021-07-17 11:01:49
你说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是属于综合所得,在次年需要做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平时,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最终在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对于你说的16.8万元,按年度的数据进行找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21-02-21 15:11:39
这个指的并不是社保费。
2022-04-06 15: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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