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开了三个商贸公司,这三个商贸公司分别与厂家签购买合同,并分别与客户签销售合同,实际操作中一个公司的采购合同不够了,用其他公司的采购合同提货,长此以往,导致三个公司进项发票销项发票不符,并且一个公司中采购数少于销售数,报税时该怎么处理呢?
A Chit Of A Girl
于2020-05-20 18:09 发布 111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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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成本可以暂估入库,可以开销项了
2020-01-06 13:32:08
是没有销售还是销售没有开,没有开做无票收入就有销项税额
2020-04-29 13:21:06
就是你们没取得进项发票,先卖货是吗
2018-12-29 11:55:16
没有什么不妥,等市场做大了站住脚了,比如成为独家经销商或者重要批发商再压价就可以了,也可能前期为了冲量,不然不会赔本赚吆喝
2019-09-14 20:26:47
您好,您是实际的业务,应该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开拓业务暂时还可以,但是一直这样的话,不合理
2019-09-15 2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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