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合同终止新合同订立,原合同中剩余商品的单独售价不是原合同中的原售价吗
答: 你好 原合同终止的话,就不是原合同的原售价了。
2018年年底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客户同时销售ab俩种商品,售价分别为10000元,5000元,合同价款为45000元,甲公司应与合同开始日向顾客交付A商品,45天后交B商品,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45000元,假设AB俩种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乌,其控制权
答: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多个商品均有单独售价”为什么不可以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应当满足的条件?
答: 您好 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