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给我们运货,我们欠A的钱,但A公司欠B公司的钱,现在由A公司开票给我们,我们三方签一个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大致意思就是,A把债权转让给B,由B来收这个钱,请问这样的做法合规吗,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暄
于2020-05-21 11:00 发布 110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0-05-21 11:02
是的,这个属于债权转移,是有法律效力。您的做法是合规的。而且增值税三流一致上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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暄 追问
2020-05-21 11:17
张艳老师 解答
2020-05-21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