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联企业债资比2:1的规定是指到了认缴期限后没实缴的要受债资比的约束,还是只要没实缴都收到约束呢。 另外假如不是关联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异应付利息,不得扣除,这个规定期限是指到了认缴期以后吗,那认缴期不是可以去工商变更延长
维尼
于2020-05-21 20:19 发布 561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5-21 20:21
您好,同学。
只要是关联企业都受此限制,认缴实缴不影响。
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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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同学。
只要是关联企业都受此限制,认缴实缴不影响。
可以延长
2020-05-21 20:21:51

你好,股东实收资本没有到位,差额部分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2020-03-23 08:47:07

你好,那个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4-04-07 11:43:50

只要不是向股东借款,这个利息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0-02-01 14:18:46

你好,贷款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2021-10-18 09: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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