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且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 日内,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one xiaoxiao千
于2020-05-22 15:17 发布 1778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5-22 15:20
你好 个人综合所得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不是3月末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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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个人综合所得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不是3月末哦 。
2020-05-22 15:20:15
是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汇算清缴,以避免罚款。
2023-03-02 08:48:19
你好,你说的预缴税款是企业所得税的吗?如果是的话,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预缴的,每个月15号之前,有节假日顺延,
如果你是查账征税的,根据利润,没有利润的不需要预交,
次年五月底之前汇算清缴
2023-01-18 08:32:26
您好!
汇算清缴已经申报并交了税款申报表是不能更改的哦
2020-05-28 16:28:23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果与关联企业未发生交易,可以不用申报
2019-05-18 2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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