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UU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26 13:17

您好,第二个10万元,购买的汽车是不需要再调增的,首先第一个10万元是不应做为成本的,已经调增计算缴纳税款了,也就是我的生产经营所得已经纳税了,那么我买汽车这个消费行为不需要再去重复纳税了

木子???? 追问

2020-05-26 13:20

老师您好,我的理解是汽车本身购买是要交个税的,那么这个收入100里没有涉及到这个车的问题,把车的消费从成本中扣除也只是计算其应有的成本,没有涉及到车本身作为经营所得纳税的处理呀?

UU老师 解答

2020-05-26 13:28

您好,购买汽车不需要缴纳个税,虽然是用的企业资金,但企业资金也是个人的,已经完税了的,同时让我们看定义“个税中经营所得是用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购买汽车并不是收入,而是用资金消费的行为,您看是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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