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5-26 22:24

您好,建议设立一家新公司处理,分别收取三家的钱,再分别给三家公司开票,或者其中一家牵头单位入账处理,分别收取另两家的款,再分别给另两家开具发票,牵头单位设置联合体成本核算支出,再进行分配。

~启航 追问

2020-05-26 22:48

实际情况是:我公司牵头与另外两个公司组成联合体去施工,我们三个公司该如何给业主开工程票?如何收款?牵头公司开总的发票?还是各开各的?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0-05-26 23:12

您好,这样的话,贵公司就应该做为主体,直接给业主开具发票,全额收款后,再分配给另外两家,可以按税后利润进行分红处理,也可以按税前利润让另外两家开具发票给贵公司做为成本处理。

~启航 追问

2020-05-26 23:22

按税后利润分红的话,是否要扣另外两家的所得税?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0-05-26 23:23

您好,本身按税后利润分红的话,就是扣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后的金额,再进行分配的。当然要扣另外两家的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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