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17年第四季度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16261.61 贷:应交税费 - 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16261.61 缴纳17年第四季度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16261.61 贷:银行存款 16261.61 这样做是不是不对,转出未交增值税有余额
于2020-05-26 23:35 发布 1068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26 23:48
您好,前期还有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后面您做的分录都是正确的。
还有未交增值税是“ 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应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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