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5-27 00:1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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