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个3月份开的公司,前一个会计一直没有给他做账。他已经种下果树了,未来一年不会开票,我有必要给他把人工和平时的费用票拿来做起走没得?另外他买材料搭建了一个板房,我是做外账的,不知道该不该给他坐进去,他是虽然请的几个人来搭建的,我不知道我把它做到账以后就不会被认定是建筑物固定资产,这样的话我会不会被叫缴纳关于建筑物的那些税
嗨!是我
于2016-06-06 15:32 发布 935次浏览
- 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06-08 10:56
如果有发票都应该做到账上,5年内是可以抵扣亏损的。如果有相关的发票是可以做成固定资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明确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本文从自建自用自售代建等方面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阐述及风险提示,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税收政策,谨慎处置相关事宜,规避涉税风险。
什么是自建行为
关于自建行为的定义,新《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可以理解“自建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的行为。
所谓自己新建建筑物,是指拥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建造建筑物后供自己使用或对外销售的行为。就其形式来看,自建行为有自建自用、自建自售和自营工程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关于自建建筑物征税问题”的解释,是指单位或个人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未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建筑物。
风险提示:一是所谓“自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的行为。这里的“自己”是指拥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二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未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建筑物,如果已经缴纳了建筑环节营业税,虽符合“自建”定义仍无需再缴纳建筑业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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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发票都应该做到账上,5年内是可以抵扣亏损的。如果有相关的发票是可以做成固定资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明确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本文从自建自用自售代建等方面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阐述及风险提示,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税收政策,谨慎处置相关事宜,规避涉税风险。
什么是自建行为
关于自建行为的定义,新《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可以理解“自建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的行为。
所谓自己新建建筑物,是指拥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建造建筑物后供自己使用或对外销售的行为。就其形式来看,自建行为有自建自用、自建自售和自营工程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关于自建建筑物征税问题”的解释,是指单位或个人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未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建筑物。
风险提示:一是所谓“自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的行为。这里的“自己”是指拥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二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未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建筑物,如果已经缴纳了建筑环节营业税,虽符合“自建”定义仍无需再缴纳建筑业营
2016-06-08 10:56:21
你好,可以的
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可以
2019-09-23 15:13:04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
2020-08-03 15:21:01
是的,跟建筑物有关的成本都要计入
2023-01-08 16:48:45
你好,做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
2020-01-08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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