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A是民办非组织,B是一家独立的有限公司,相当于A这个组织的发起人,现在A发生的一些装修费前期是由B垫付的,现在A归还这些款项,双方公司如何做会计分录,是否可以通过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来,或者用实收资本来记,税法上有特殊规定嘛???
腼腆的砖头
于2020-05-29 10:41 发布 62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5-29 10:59
你好,建议你们做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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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即可的了
2018-07-30 15:29:43
你好,建议你们做借款的。
2020-05-29 10:59:37
先发工资后付社保等是其他应付款
2021-07-05 13:50:52
你好,原来的其他应付款有挂账么;如果原来没有挂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的账不平呢
2020-07-26 11:44:19
你好!一般借钱进来是其他应付款,借钱出去是其他应收
2020-06-22 1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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