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张某,双方约定,李某于2017年2月20日向张某交付货物,张某与交付货物之日起一个月后向李某付款,李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张某未按约付款,而李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9年12月5日,李某出差期间遭遇地震,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五天,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霸气的滑板
于2020-05-29 15:13 发布 1051次浏览
- 送心意
五条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5-29 16:09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2017.3.20-2020.3.20,2019.12.10属于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所以要加上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该是2020.6.10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因为是约定1个月之后付款,所以是到2019年3月10日
而不是交付货物时间开始计算,而是从应当付款的日期开始计算
2017-11-13 18:46:43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2017.3.20-2020.3.20,2019.12.10属于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所以要加上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该是2020.6.10
2020-05-29 16:09:26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2017.3.20-2020.3.20,2019.12.5属于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所以要加上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该是2020.6.5
2021-10-24 16:29:11

你这里2018.3.10是权利被侵犯时点,正常你是2021.3.10就是诉讼时效届满。
2020-03-15 20:41:34

你好,乙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是后履行抗辩权
2020-02-10 1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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