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报税时,有一个“”适用加抵减政策声明”,这是怎么回事。10%,15%怎么选。怎么填写呢?谢谢
A开封柳州蓝桥预应力有限公司
于2020-06-01 12:52 发布 1452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01 12:54
你们开发票开生活服务就是15% 别的是10% ,http://www.shui5.cn/article/49/86489.html 你可以看你们开是那个下面的这个链接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你好老师,工资薪金所得没有交过个税,然后年底有个 问
老师,是不是并入综合所得更加划算,如果单独计税无论如何都要交税的 答
老师:公司30人,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问
老师:30人以下就不需要缴纳吗? 答
老师,个体户不是交纳经营所得个税吗,那这个经营者 问
好的,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是分开汇算清缴的吧,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就应该放到应纳所得额更高一方对吗 答
老师,请问减资是什么意思?股东把股份转让出去算减 问
不是,如原来注册500万,现在同比例减资到300万 答
请问老师,我们是一家氢动力无人机生产销售研发制 问
你好,你们有这个营业范围的话你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答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01 12:55
A开封柳州蓝桥预应力有限公司 追问
2020-06-01 13:07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01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