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汤贵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01 21:20
企业如果属于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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