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一个关于个人所得经营按照1.4%征收的文件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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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6-01 21:33 发布 99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0-06-01 21:37
您好,您这是属于核定征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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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是属于核定征收的吧
2020-06-01 21:37:14
同学
你好
2021年个体工商户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减半征收政策。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 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2022-03-15 09:50:20
同学,你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
2019-04-04 14:47:28
你好 你买来销售的话 是不能免征的。这需要交纳的。自产自销的才是免征的
2021-04-22 16:08:23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所以,凡是取得“经营所得”的“所得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若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同时,我们再来看一下《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这是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的视角,针对所有的纳税人和所有的税种执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我们来总结一下《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这条规定:
若纳税人有如下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第一、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如果纳税人没有设置账簿或者擅自销毁账簿的;
● 第二、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残缺不全,导致难以查账的;
● 第三、已发生纳税义务,却不办理纳税申报或者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2023-04-18 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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